通知公告
上海市青浦区凤溪幼儿园2026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6-05-06 14:00:33 来源:凤溪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合理配置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规范本市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现就做好2026年凤溪幼儿园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幼儿园介绍

凤溪幼儿园是上海市一级一类幼儿园。园所秉持“求真务实,同学同行”的办园宗旨,树立“以美育人,润泽致远”的办园理念,坚守“玩转美好 润育童心”的课程理念,传承发展“玩美”特色项目,持续优化课程实施、强化队伍建设,是一所有品质、有温度、有口碑的优质幼儿园。

二、招生对象与范围

(一)入园对象

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招收幼儿居住地址范围

华新镇凤溪社区

(三)招生人数

100人

三、招生条件

●本市户籍: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持有本区房产且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6年4月30日。

2)幼儿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区教育局牵头,镇社发科和幼儿园协商统筹安置。

●非本市户籍:

1.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积分达到120分。

2.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3.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积分达到120分。

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2)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本幼儿园按上述要求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及相应的街镇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

1.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

2.法定监护人在招生区域内合法工作或合法租住于招生区域内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序号

时间

方式和程序

1

5/6

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2

5/7—5/14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按照华新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招生简章的条件自主选校,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3

5/15—5/21

园招生工作小组进行网上验证。

4

5/22

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学区内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通知。

5

5/23

现场补充报名及验证:

*招生区域内无法在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网上初审材料缺失或有疑问的幼儿(具体时间段与材料要求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

6

6/13

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6/27

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五、收费标准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225元/月)、代办费标准(135元/学期)

六、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69781650

监督电话:69713936

 

 

上海市青浦区凤溪幼儿园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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