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凤溪幼儿园2023学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06 02:21:56 来源:凤溪幼儿园

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按《青浦区2023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执行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一网通办,努力做好凤溪幼儿园2023学年的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小班招生区域、招生对象、条件与网报要求

(一)招生区域

学校名称

对口居委/

对口路牌

上海市青浦区凤溪幼儿园

凤溪居委

凤溪居委

火星村

火星村

北新村

北新村

叙中村

叙中村

叙南村

叙南村

嵩山村

嵩山村

新木桥村

新木桥村

坚强村

坚强村

杨家庄村

杨家庄村

白马塘村

白马塘村

(二)招生对象

2019年91日~20208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条件及网上审核所需材料

序列

招生条件

网上审核提供材料

(原件拍照上传)

1

幼儿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与房产证均于2023430日之前办理)的华新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宅基证等

3.出生证明

2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3430日之前迁入的户籍在华新镇的适龄幼儿。

3

2023430日之前办理华新地区的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

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华新镇常住户口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宅基证等

3.出生证明

4.结婚证、由村委盖章/街镇社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照片上传在出生证明材料一栏中)

5

2023430日之前办理华新地区的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预售合同+大额发票

3.出生证明

6

居住于华新镇,持有《台胞证》、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及《国外护照》的适龄幼儿。

1.《台胞证》/《永久居民身份证》/《国外护照》等(父母双方及幼儿,如父母是中国籍的,请同上要求提供户口簿)

2.房产证明:房产证/租赁备案表(在学额不足情况下,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3.出生证明

(四)自主招生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凤溪地区内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并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凤溪社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3430日)证明,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原件

(2)父母一方持有华新地区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并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华新地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3430日)证明,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原件;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父母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持有凤溪地区内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并双方持有凤溪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子女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凤溪地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3430日)证明,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双方《上海市居住证》。

二、中大班幼儿的补充入园

(一)补充入园对象:华新地区出生于2018.9.1—2019.8.31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17.9.1—2018.8.31大班年龄段幼儿。

(二)补充入园条件:

1.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华新镇公办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2. 补充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

备注:根据学额,按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遇条件相同,将根据房产证年限依次录取。

(三)现场报名及验证时间:

5月27日上午8301130,请带孩子一同前来。同时带好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三、招生人数

园所名称

小班人数

中班补充入园人数

大班补充入园人数

凤溪幼儿园

125

1

22

四、招生工作流程:

序号

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

1

4/20-4/27

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 首页2023 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确有原因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家长,可电话咨询、提前预约后,就近至全区各公办幼儿园或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信息登记的顺序、信息登记的地点与是否录取无直接关联。

2

5/6

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3

5/85/12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按照华新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招生简章的条件自主选校,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并上传相应材料照片。

4

5/105/23

园招生工作小组进行网上验证。

5

5/25

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学区内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通知。

6

5/27 -5/28

现场补充报名及验证:

1.小班补充登记:

*招生区域内无法在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网上初审材料缺失或有疑问的幼儿(具体时间段与材料要求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

2.中大班插班幼儿补充入园(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6/24左右

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7

7/8左右

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五、现场报名及验证地点:新凤中路171885

六、收费标准:

园所名称

保育教育费(每月)

园所等级

凤溪幼儿园

225

上海市一级园

七、咨询电话:

凤溪幼儿园  69781650   金老师

2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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