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按《青浦区2023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执行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一网通办,努力做好凤溪幼儿园2023学年的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小班招生区域、招生对象、条件与网报要求
(一)招生区域
学校名称 |
对口居委/村 |
对口路牌 |
上海市青浦区凤溪幼儿园 |
凤溪居委 |
凤溪居委 |
火星村 |
火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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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村 |
北新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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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中村 |
叙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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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南村 |
叙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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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村 |
嵩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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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木桥村 |
新木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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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强村 |
坚强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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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庄村 |
杨家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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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塘村 |
白马塘村 |
(二)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条件及网上审核所需材料
序列 |
招生条件 |
网上审核提供材料 (原件拍照上传) |
1 |
幼儿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与房产证均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华新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宅基证等 3.出生证明 |
2 |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户籍在华新镇的适龄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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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华新地区的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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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华新镇常住户口。 |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宅基证等 3.出生证明 4.结婚证、由村委盖章/街镇社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照片上传在出生证明材料一栏中) |
5 |
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华新地区的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预售合同+大额发票 3.出生证明 |
6 |
居住于华新镇,持有《台胞证》、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及《国外护照》的适龄幼儿。 |
1.《台胞证》/《永久居民身份证》/《国外护照》等(父母双方及幼儿,如父母是中国籍的,请同上要求提供户口簿) 2.房产证明:房产证/租赁备案表(在学额不足情况下,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3.出生证明 |
(四)自主招生条件
(1)父母一方持有凤溪地区内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并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凤溪社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3年4月30日)证明,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原件。
(2)父母一方持有华新地区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并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华新地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3年4月30日)证明,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原件;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父母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持有凤溪地区内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并双方持有凤溪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子女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凤溪地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3年4月30日)证明,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双方《上海市居住证》。
二、中大班幼儿的补充入园
(一)补充入园对象:华新地区出生于2018.9.1—2019.8.31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17.9.1—2018.8.31的大班年龄段幼儿。
(二)补充入园条件:
1.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华新镇公办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2. 补充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
备注:根据学额,按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遇条件相同,将根据房产证年限依次录取。
(三)现场报名及验证时间:
5月27日上午8:30—11:30,请带孩子一同前来。同时带好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三、招生人数
园所名称 |
小班人数 |
中班补充入园人数 |
大班补充入园人数 |
凤溪幼儿园 |
125 |
1 |
22 |
四、招生工作流程:
序号 |
时间 |
具体工作安排 |
1 |
4/20-4/27 |
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 首页“2023 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确有原因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家长,可电话咨询、提前预约后,就近至全区各公办幼儿园或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信息登记的顺序、信息登记的地点与是否录取无直接关联。 |
2 |
5/6 |
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
3 |
5/8—5/12 |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按照华新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招生简章的条件自主选校,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并上传相应材料照片。 |
4 |
5/10—5/23 |
园招生工作小组进行网上验证。 |
5 |
5/25 |
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学区内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通知。 |
6 |
5/27 -5/28 |
现场补充报名及验证: 1.小班补充登记: *招生区域内无法在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网上初审材料缺失或有疑问的幼儿(具体时间段与材料要求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 2.中大班插班幼儿补充入园(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
6/24左右 |
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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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7/8左右 |
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
五、现场报名及验证地点:新凤中路1718弄85号
六、收费标准:
园所名称
保育教育费(每月)
园所等级
凤溪幼儿园
225元
上海市一级园
七、咨询电话:
凤溪幼儿园 69781650 金老师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