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青浦区凤溪幼儿园2024学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5-07 08:59:15 来源:凤溪幼儿园

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坚持“有序推进、规范操作、公开公正、因地制宜”的原则,按《青浦区2024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执行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一网通办,努力做好凤幼2024学年的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区域

幼儿园名称

招生咨询

幼儿园地址

招生范围

凤溪幼儿园

69781650

青浦区华新镇新凤中路171885

华新镇凤溪社区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202091日~20218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序列

招生条件

网上审核提供材料

(原件拍照上传)

1

幼儿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与房产证均于2024430日之前办理)的华新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宅基证等

3.出生证明

2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4430日之前迁入的户籍在华新镇的适龄幼儿。

3

2024430日之前办理华新地区的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

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华新镇常住户口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宅基证等

3.出生证明

4.结婚证、由村委盖章/街镇社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照片上传在出生证明材料一栏中)

5

2024430日之前办理华新地区的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预售合同+大额发票

3.出生证明

6

居住于华新镇,持有《台胞证》、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及《国外护照》的适龄幼儿。

1.《台胞证》/《永久居民身份证》/《国外护照》等(父母双方及幼儿,如父母是中国籍的,请同上要求提供户口簿)

2.房产证明:房产证/租赁备案表(在学额不足情况下,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3.出生证明

(二)自主招生条件

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如学额有余,将进行自主招生。具体条件为:

1.幼儿园具体说明

1)父母一方持有凤溪社区内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4430日),并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凤溪社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4430日)证明,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原件。

2)父母一方持有华新社区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4430日),并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华新社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4430日)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原件;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父母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持有凤溪社区内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4430日),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凤溪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子女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凤溪社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4430日)证明,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上海市居住证》。

4)父母一方持有华新社区内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4430日),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子女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华新社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4430日)证明,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上海市居住证》。

5)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凤溪、华新地区合法租住证明,并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工作在华新,子女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父母双方或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原件,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华新区域内租赁备案表、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薄(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备注: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自主招生发放入园通知书的时间和途径

时间:202476日左右

途径: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遇条件相同,将根据房产证年限依次录取。接到电话通知的幼儿方被正式录取,并请家长来园领取入园通知书。

三、中大班幼儿的补充入园

(一)补充入园对象:华新地区出生于2019.9.12020.8.31中班年龄段幼儿。

(二)补充入园条件:

1.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华新镇公办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2.补充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

备注:根据学额,按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遇条件相同,将根据房产证年限依次录取。

(三)现场报名及验证时间:

5月25日上午8301130,请带孩子一同前来。同时带好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四、招生人数与收费标准

园所名称

招生人数

收费标准(每月)

小班

中班

大班

凤溪幼儿园

125

17

0

225

五、招生工作流程:

序号

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

1

5/7

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2

5/95/14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完善报名信息,按照华新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招生简章的条件自主选校,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3

5/135/23

园招生工作小组进行网上验证。

4

5/24

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学区内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通知。

5

5/25

现场补充报名及验证:

1.小班补充登记:

*招生区域内无法在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网上初审材料缺失或有疑问的幼儿(具体时间段与材料要求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

2.中班插班幼儿补充入园(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6/22左右

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6

7/6左右

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六、小班现场补登记、中大班补充入园验证地点

园所名称

验证地点

凤溪幼儿园

新凤中路171885

七、咨询电话:                                   

凤溪幼儿园  69781650   金老师

2024年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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